规范速查 更新:2026-05-25 进阶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施工阶段核对要点

GB 50052 是供配电系统的核心规范,从负荷分级、电源设置到配电级数梳理施工阶段可核对的条文。

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了负荷分级、电源设置、配电级数和电压选择等基本要求。施工阶段需重点核对负荷分级是否正确落实、应急电源是否满足切换时间要求。

负荷分级核对

第 3.0.1 条将电力负荷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负荷。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二级负荷宜由两个回路供电。现场核对:查看总配电柜进线是否确实有两个独立电源(如两个变电所或市电+发电机)。核对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应急照明等重要负荷的配电回路是否接自双电源切换箱(ATS)。

第 3.0.3 条: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应增设应急电源。常见特别重要负荷包括大型医院手术室、大型数据中心、金融中心等。核对方式:查看是否设置了 UPS 或 EPS 且容量满足设计持续时间。

配电级数与电压选择

第 4.0.6 条要求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三级。现场从总配电柜开始追踪至末端配电箱的级数,超过三级的应检查是否在审图阶段已确认。常见的违规做法是在二级配电箱下私自增加中转箱。核对配电箱编号中的层级信息可以快速判断级数。

第 5.0.2 条:低压配电电压采用 220/380V。照明与动力应分别配电。现场检查: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是否独立设置,同一配电箱内照明和动力回路是否分开母排供电。

常见失误

  • 设计明确要求两个独立电源,但现场只有一个市电回路,发电机仅作为备用未接入双电源切换装置。
  • 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共用一个配电箱,火灾时无法自动切断非消防负荷。
  • 配电级数超过三级未在设计阶段提出优化。

关联模板

配电箱回路表ATS 调试记录变配电系统调试记录

规范索引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