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更新:2026-05-27 基础

施工升降机安全检查要点

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安全检查要点,涵盖限位装置/防坠安全器/附墙架/导轨架/电气保护及日常验收等核心检查项目

基本要求与整机检查

施工升降机(又称施工电梯)是建筑工程中垂直运输人员和物料的重要设备。其使用安全管理应执行GB/T 10054《施工升降机》和JGJ 215《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整机参数要求:升降机出厂年限应符合当地设备管理规定,一般出厂超过8年的应进行安全评估。升降机的额定载重量一般为10002000kg或1326人。最大提升高度可达100~300m。升降机的型号标记如SC200/200表示双笼、每笼额定载重2000kg。

基础与围栏:升降机基础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基础的承载力应满足使用说明书要求(一般≥0.15MPa)。基础应有排水设施,不得积水。基础围栏应设机械联锁装置,当吊笼在底部时围栏门才能打开。围栏高度≥1.8m。

导轨架与附墙架

导轨架安装:导轨架的标准节连接螺栓应齐全紧固,标准节垂直度偏差:架体高度≤70m时≤1/1000;70~100m时≤1/1500;>100m时≤1/2000。导轨架接高时应设置临时支撑,保证接高作业时的稳定性。标准节齿条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齿厚的25%,齿条固定螺栓不得松动。

附墙架设置(JGJ 215第4.2节):附墙架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连接螺栓强度等级≥8.8级。附墙架的间距应符合说明书要求,一般≤9m。最上面一道附墙架以上的导轨架悬臂高度:SC型≤7.5m,SS型≤6m。附墙架的倾斜角度不宜大于8°。附墙架不得固定在脚手架上或非承重结构上。

自由端高度:当升降机导轨架顶部处于自由端状态时,其悬臂高度不应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遇台风或强风地区时应减少自由端高度或增设临时拉结。自由端高度超限会导致导轨架整体失稳,是升降机倒塌的重要原因之一。

安全装置与限位

防坠安全器(第4.1节):防坠安全器是升降机最重要的安全装置。防坠安全器应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标定期不超过1年。防坠安全器的动作速度:SC型(齿轮齿条式)为0.65~1.40m/s。防坠安全器动作后必须由专业人员复位,严禁随意复位。每台升降机至少应配一套防坠安全器,双笼升降机每笼各配一套。

限位开关与缓冲装置:升降机应设上、下限位开关,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上限位后上部安全距离≥1.8m。极限开关应在上、下限位失效后起作用,切断总电源。吊笼底部应设缓冲弹簧或缓冲器,缓冲器行程≥300mm。门联锁装置:吊笼门、围栏门未关闭时升降机不得启动。

超载保护装置:升降机应设置超载保护装置或载荷显示装置。超载保护装置的设定值应为额定载重量的110%。当载荷超过设定值时,超载保护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并切断提升电源。严禁擅自调整或屏蔽超载保护装置。

电气保护与使用管理

电气系统检查:升降机的主电路、控制电路应绝缘良好,绝缘电阻≥0.5MΩ。金属结构、电动机外壳、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4Ω。升降机应设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失压保护。电缆导向架应齐全,电缆不得磨损或破损。

试运行与验收:升降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空载、额定载荷和超载(110%)试验。空载试验检查各机构动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额定载荷试验检查制动性能和限位动作;超载试验检查结构件的承载能力。验收合格后悬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额定载荷标牌。

使用管理:升降机司机应经培训持证上岗,每班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试运行检查。升降机严禁超载、偏载使用。吊笼内物品应均匀分布,长料不得伸出笼外。遇6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升降机应在每班使用后降至底层,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