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要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要点,涵盖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接地与接零/配电箱设置及用电管理等核心安全内容
临时用电系统与TN-S系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应执行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临时用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
TN-S系统:TN-S系统是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分开的系统。在TN-S系统中,PE线(黄绿双色线)与N线(蓝色线)自变压器中性点后严格分开,不得混接。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PE线的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端开关箱处),重复接地电阻≤10Ω。
三级配电:三级配电是指总配电箱(一级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箱)的配电层次。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3m。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合并设置时应分路配电。
二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形成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一般100~300mA),动作时间≤0.1s;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在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
配电箱设置与要求
配电箱安装: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常温、无振动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两个人同时操作的空间(通道≥1m)。配电箱安装高度:固定式配电箱下底距地面1.31.5m,移动式配电箱下底距地面0.61.5m。配电箱顶端距地面≥1.3m。配电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不得设在箱体侧面、顶面或后面。
箱体与防护:配电箱的箱体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可靠接地。箱体防护等级:室外≥IP44,室内≥IP43。配电箱应有防雨、防尘、防晒措施。箱门应配锁,由专人管理。箱面上应有危险警示标志、系统图、责任人信息和管理编号。箱内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杂物。
电器元件配置:总配电箱应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以及总漏电保护器和分路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应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和分路断路器。开关箱应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可见断开点的刀开关,严禁使用熔断器式隔离开关代替。
接地与接零保护
保护接零:在TN-S系统中,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线管、电缆金属护套等应与PE线可靠连接,即保护接零。同一系统中不得同时采用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严禁混用)。PE线截面积:相线≤16mm²时PE线同截面;16mm²<相线≤35mm²时PE线≥16mm²;相线>35mm²时PE线≥相线的一半。
重复接地:PE线的重复接地是保证TN-S系统安全的重要措施。重复接地可利用建筑物的基础接地网或人工接地体。人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50×5mm)或钢管(≥SC50),垂直接地体长度≥2.5m,间距≥5m。接地体埋深≥0.6m,接地体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电阻≤10Ω,防雷接地≤30Ω。
防雷接地:施工现场的塔吊、龙门架、井架、脚手架等高大设施应设防雷装置。防雷接地电阻≤30Ω。防雷接地可与重复接地共用同一接地体。当施工现场内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最后退场时,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线路敷设与用电管理
电缆敷设: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避免机械损伤和腐蚀)。埋地电缆深度≥0.7m,电缆上下各铺50mm细砂,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穿越道路时应加钢套管保护。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绑扎线应采用绝缘线,高度:机动车道≥6m,非机动车道≥4m,地面≥2.5m。
照明安全: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2.5m等场所的照明电压≤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压≤12V。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用电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制度内容应包括:用电人员持证上岗、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电气设备验收、定期检查(每月≥1次,雨后加检)和维修记录。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非电工严禁从事电气作业。停送电应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地线、挂牌”的操作程序。